透過學分先修,可提供欲考取學士班或碩士班等學位者,成為最佳的進修管道,或對課程有興趣者,取得專業知能及專長。
(一) 申請推廣教育學士程度及副學士程度學分班暨隨班附讀者,應具備下列要件之一:
1. 十八歲以上。
2. 未滿十八歲者,應分別具備報考專科學校及大學之資格。
申請推廣教育碩士程度學分班暨隨班附讀者,應具備考大學碩士班之資格。
(二) 各系所得依課程需要,增列工作經歷、具備之知識或技能等其他條件。
(三) 讀推廣教育學分規定:
1. 學士班課程:每學期至多修習十八學分為限。
2. 碩士班課程:每學期至多修習九學分為限。
3. 修讀科目之成績,學士班以六十分為及格,碩士班以七十分為及格,並由推廣部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
(四) 詳細課程資訊及報名資訊請參閱推廣部網址:推廣部網址
或來電洽詢:(04)2219-5560、(04)2219-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