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含日本市場暨商務策略碩士班)
誠徵專案教學型教師第2次公告
主旨:本系所(科)徵聘專案教學型助理教授(含)以上1名。
說明:
一、職 稱:專案教學型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起聘日期:民國114年2月1日。
三、資 格:
(1)具教育部認可之博士學位,專業領域須為日語教育、日語語學等專業日語教學相關領域。
(2)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具嚴謹審查制度之國內外期刊)至少需1篇或「產學合作指標『最近五年內產學合作計畫經費總金額(共同主持人以平分方式計算)至少需達100萬以上 』」
(3)日語程度近母語者為佳,具備英語授課能力尤佳。
四、檢附資料:
(1)個人詳細履歷表(履歷表需含電子郵件及連絡電話)及自傳(需含學經歷、可教授課程綱要與研究方向、著作目錄、可對本系之貢獻等)。
(2)個人研究方向及規劃。
(3)碩、博士學經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持外國學歷者需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過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
(4)代表著作及抽印本。
(5)業界實務經驗相關證明文件。
(6)切結書及個資提供同意書(如附件)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本案依「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要點」規定聘任。(要點網址: https://person.nutc.edu.tw/var/file/33/1033/img/189123660.pdf)
(2)收件截止日期為民國113年11月22日(五)(以郵戳為憑)。應徵者請檢附應聘資料,掛號郵寄至「40401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所(科)收」,並在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教師」,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3)通過初選者,將另行通知面談及試教。
(4)經複審通過但未具該等級教師證書者,需依據「本校教師聘任及資
格審查辦法」規定及比照「本校教師升等及資格審查辦法」規定,
辦理其著作或學位論文校外審查;送審教師於任一級教評會未通過
者,即撤銷其聘任資格。
(5)備審資料如須退還者,請附足回郵信封,以便於徵人結束後寄回。
(6)專案教學型教師,除教學外,須全職於系辦公室協助系上行政工作
及撰寫計畫案。
(7)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應用日語系所(科)陳助教。
聯絡方式: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所(科)
聯絡電話:04-22196432 傳真:04-22196441
E-mail:winniechen@nut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