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通識課程校際選課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114學年度第2學期通識課程校際選課
1. 申請對象:本校日間部四技2至4年級學生、二技1至2年級學生
2. 申請日期:
(1)臺中科大學生於115年2月23日至2月26日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校際選課申請表」(須完成校內申請資料填寫)至臺灣體大辦理通識課程加選。
(2)臺灣體大學生於115年2月23日至2月26日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校際選課申請表」(須完成校內申請資料填寫)至臺中科大辦理通識課程加選。
3. 課程地點:於課程開課地點上課,詳見通識教育中心網站。
4. 課程一覽:詳見通識教育中心網站。
5. 辦理方式:請至通識教育中心網站下載並列印「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校際選課申請表」,或至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索取,並請參閱通識教育中心網站辦理。
6. 注意事項:
(1)日間部學士班一般生已繳交學雜費者,免另繳學分費。
(2)學生通識課程校際互選應於規定加退選期間完成手續,否則不予受理,逾期亦不得辦理。
(3)臺中科大學生每學期校際選課之通識教育學分數以2學分為上限(一學期至多跨校修習1門博雅通識課程);臺灣體大學生每學期校際選課之通識教育學分數以4學分為上限(一學期至多跨校修習2門博雅通識課程)。其成績應與本校該學期所修學分合併累計。
(4)校際選課亦不得與其在原所屬學校所選修科目時間有所衝突。
(5)一門課最多接受5位校際選課學生加選;一校最多接受50位校際選課學生加選。
(6)期中專案退選請於課程所屬學校辦理(臺中科大為第12週;臺灣體大為第10週)。
(7)扣考規定請依據開課學校學則規範。(臺體大扣考規定:學生某一科目缺課時數(曠課一小時以缺課二小時論,事病假一小時以一小時論)達全學期該科目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科目學期考試,該科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成績單以扣考列記)。
(8)校際選課學生須依開課學校行事曆修滿學期週數。畢業班學生申請加選前,須簽署修滿課程週數切結書。
